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總體要求,增加蕪湖市清潔電力供應,優化能源結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解決蕪湖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中出現的選址空間不足、資源利用率不高、部分地區接入消納受限等問題,蕪湖市發改委會同市直相關單位深入開展調研,結合蕪湖市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快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
1月12日上午,蕪湖市發改委召開發布會,對《政策措施》進行了解讀。大皖新聞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 《政策措施》圍繞集中式光伏電站、分布式光伏建設,聚焦項目選址、建設、接網、消納等關鍵環節,提出7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在集中式光伏電站發展方面,結合國家在光伏發電項目目用地、河湖管理、生態環保等方面政策,進一步明確集中式光伏電站選址相關要求,同時強化對光伏發電資源的全面摸排,明確可利用空間和范圍,引導科學合理開發。
加快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在存量建筑上,主要是加強對屋頂資源的摸排和統籌協調,對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屋頂資源優先加快進行統籌開發,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工商業及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在新建建筑上,嚴格落實新建建筑配建光伏發電系統要求,按照可利用面積“應建盡建”的原則,同步建設安裝光伏發電設施,并進行多環節把關。
此外,《政策措施》要求,要加強對集中式光伏電站國土空間、用地指標保障,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支持光伏電站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屬地政府加強在光伏電站項目土地利用、施工條件等方面的支持協調。
對項目審批流程要進行簡化,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快項目備案、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環評、洪評、水土保持等手續辦理,公開辦理條件、流程和時限并嚴格落實,保障項目及時開工建設、按期并網投產。
電網企業以進一步加快電網升級改造、優化電網調度方式等舉措,保障大規模光伏發電并網接入和有效消納。同時,簡化分布式光伏接入流程,設立分布式光伏發電“一站式”并網服務窗口,明確辦理并網手續的申請條件、工作流程、辦理時限,服務和保障光伏發電并網。
《政策措施》中明確了政策補貼金額,為適應光伏發電大規模開發應用,積極支持儲能項目建設,按放電量給予 0.3元/千瓦時補貼。同時,光伏發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考核,在制定負荷管理方案時予以優先支持等鼓勵政策。
將光伏發電推廣工作開展情況及已納入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方案項目建設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范圍,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切實優化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營商環境。
蕪湖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表示,“十四五”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蕪湖市發改委將積極會同有關單位,盡快使《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努力營造良好環境,推動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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