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指出,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統籌風能、太陽能資源,根據全省新能源發展相關規劃等,制定集中式風力發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推動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地區規模化、基地化發展。
鼓勵在海上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采取連片規模化方式開發建設海上風力發電、光伏發電項目,探索海上風力發電、光伏發電與水產養殖、制氫、儲能、文旅觀光等多種業態相融合的多元化發展模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引導分布式光伏發電、分散式風力發電合理布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并網容量、在建容量、擬建容量及分布區域等數據統計,定期公開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可接入容量。
鼓勵在風能資源豐富地區,根據電網消納能力,依法利用零散土地資源,在開發區、油氣礦區及周邊地區,開發建設分散式風電。
來源:河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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