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贛州市行政審批局擬對中節能(龍南)環保能源有限公司龍南市(三南)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5日(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797-8387266
通訊地址:贛州市行政服務中心(長征大道與贊賢路交界處)二樓投資項目審批科
項目名稱:龍南市(三南)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建設地點:龍南市東江鄉新圳村
建設單位:中節能(龍南)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江西源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龍南市東江鄉新圳村(龍南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東側),屬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富康新圳片區,性質為新建,統一代碼2201-360700-04-01-514710;焚燒發電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4°50′51.27″,北緯24°49′49.77″,飛灰填埋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4°50′46.11″,北緯24°49′50.01″,項目占地96840.5m2。
該焚燒發電廠規劃總建設規模1000t/d,分兩期建設;本次為一期項目處理生活垃圾500t/d,年均發電7215萬kWh,年均上網電量5916萬kWh,年產產品砂48615.4t。服務范圍為龍南、全南、定南區域生活及餐廚垃圾,與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處置項目爐渣。
建設內容:主體工程有主廠房及其附屋中的焚燒、余熱鍋爐、汽輪發電、垃圾接收與稱量、垃圾卸料上料和儲存、除渣、飛灰運輸等系統,餐廚垃圾處理、爐渣資源化處理車間,飛灰填埋場等;油罐區及進場道路等儲運工程,綜合樓、水泵房、冷卻塔、消防水池、固化養護車間等公輔工程;廢氣、廢水、固廢處理及環境風險防范設施等環保工程。
項目設置1臺500t/d的機械爐排焚燒爐,入爐物質包括原生及陳腐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固渣、與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總入爐量500t/d;配套1臺49.35t/h中溫次高壓余熱鍋爐(450℃,5.3MPa)、1臺12MW中溫次高壓汽輪機(445℃,5.2MPa)及1臺12MW發電機,同時配套130t/d爐渣綜合利用車間及設備,50t/d餐廚垃圾處理車間及設備,1座庫容5.5萬m3、服務年限5年的飛灰填埋場;預留二期500t/d垃圾焚燒發電生產線場地。
生產工藝:垃圾焚燒產生熱能,在鍋爐中產生中溫次高壓蒸汽,蒸汽推動汽輪機,帶動發電機發電;餐廚垃圾采用“預處理+厭氧處理+固廢焚燒處理”的處理工藝,油脂進入儲存罐,廢水進入滲濾液處理站,固渣送焚燒爐;爐渣運至廠內爐渣資源化處理車間,采用“濕法預處理工藝+替代集料工藝”制成產品砂外售。
項目發電機出口電壓10.5kV,扣除項目所需電量,剩余電力上網,采用單回路35kV線路就近接入當地35kV變電站;項目用水來自市政供水管網;輕柴油用油罐車送至油罐區卸入貯油罐,自制壓縮空氣。
焚燒發電廠勞動定員59人,年生產365天,每天24小時,三班制,焚燒爐年運行不低于8000h;飛灰填埋場(雨天不作業)每天工作8小時,一班制;項目總投資40491.99萬元,環保投資4417萬元,占總投資的10.91%。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及妥善處置。
(二)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廢氣主要有焚燒爐煙氣、儲倉廢氣、破碎篩分粉塵、惡臭氣體、化驗室廢氣、飛灰填埋作業廢氣、食堂油煙。
選用技術指標符合3T+E要求的垃圾焚燒爐,焚燒爐煙氣采用“SNCR爐內脫硝+半干法脫酸+干法噴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工藝,處理后尾氣須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及其修改單,氟化物同時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通過高80m 的DA001排氣筒排入大氣。
消石灰、活性炭、飛灰、干粉等倉儲倉粉塵,分別設置倉頂布袋除塵器,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再經各倉頂的高25mDA002、高15mDA004、高25mDA005、高15mDA003排氣筒排放;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顆粒物振打清灰,掉落回到貯倉;倉頂排氣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
爐渣處理系統設置破碎機、篩分機,產生的破碎篩分粉塵采用集氣罩收集、匯總進入1套布袋除塵器處理,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經高15mDA006排氣筒排放。
垃圾卸料和儲存場所、餐廚垃圾處理車間、滲濾液處理站等產生NH3、H2S等惡臭氣體;采取密閉式垃圾運輸車,卸料大廳與廚余垃圾處理車間為合建的密閉結構,其進出口設置空氣幕和快關門隔斷;垃圾池設吸風口,臭氣預熱后引入焚燒爐作為助燃空氣;滲濾液處理站構筑物均加蓋密閉,采用負壓系統,惡臭氣體排至焚燒爐;當鍋爐全部停運時,自動開啟除臭風機,將臭氣送入活性炭除臭裝置過濾;控制廠界惡臭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新改擴建項目二級標準要求;化驗室設置通風柜,化驗室廢氣經通風柜收集后通過屋頂外排。
飛灰填埋作業廢氣為飛灰填埋作業面產生的無組織粉塵顆粒物,每日填埋作業結束后,用HDPE膜對堆體覆蓋。填埋場四周種植綠化隔離帶,填埋作業廢氣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
食堂油煙采用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小型規模排放標準,通過專用排煙管道排放。
(三)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廠區內部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則設計、建設分流制排水系統。項目廢水有: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沖洗廢水、垃圾通道和地磅區沖洗廢水、垃圾車沖洗廢水、車間地面沖洗廢水、化驗室廢水、除鹽水制備系統濃水和反沖洗水、鍋爐定連排污水、循環冷卻系統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以及飛灰填埋場滲濾液;項目廢水排放量為298m3/d。
垃圾滲濾液(高濃度有機廢水),卸料平臺沖洗廢水、垃圾通道和地磅區沖洗廢水、垃圾車沖洗廢水等混合,引入項目處理能力200t/d的垃圾滲濾液處理站,采用“預處理+UASB厭氧反應器+MBR生化處理系統+NF納濾膜系統”處理工藝,出水水質須滿足東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第一類污染因子在滲濾液處理站排口須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濃度限值,經廠區廢水總排口接入園區污水管網、排入東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排入桃江;飛灰填埋場滲濾液回用于煙氣凈化系統石灰漿制備用水,不外排。
車間地面沖洗廢水、化驗室廢水匯入廠區排水池;除鹽水制備系統濃水和反沖洗水、鍋爐定連排污水、循環冷卻系統定期排污水先排入復用水池,部分回用至出渣機、飛灰穩定化、卸料平臺、地磅及運輸車輛沖洗等用水,剩余匯入廠區排水池;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預處理后,匯入廠區排水池;以上廢水和初期雨水滿足東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后,經廠區廢水總排口接入園區污水管網、排入東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
(四)嚴格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焚燒爐、余熱鍋爐、汽輪機、發電機、破碎機、振動篩、跳汰機、各類泵、風機等機械設備運行噪聲。
選用低噪聲環保設備,高噪聲設備均采用隔聲、消聲、吸聲、隔振等控制措施;加強機械設備管理和維護,合理總圖布局,加強廠區綠化。控制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運營期危險廢物有飛灰、廢礦物油、廢布袋、滲濾液處理站廢膜;焚燒飛灰經單螯合穩定化、并檢測合格后,送飛灰填埋場填埋;廢礦物油、廢布袋、滲濾液處理站廢膜采用專用容器盛裝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庫,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項目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要求,設置有效容積316m3的固化物養護車間,用于飛灰穩定化物的養護、暫存;其內劃定1個有效容積約4m3的危險廢物暫存間。
項目一般固體廢物有滲濾液處理站污泥、廢活性炭、粗油脂、未燃盡垃圾、廢金屬;滲濾液處理站污泥、廢活性炭、未燃盡垃圾收集后送垃圾池、入爐焚燒;粗油脂暫存于50m3粗油脂儲罐,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廢金屬暫存于有效容積80m3的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按廢品外售,該暫存間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及其2013年修改單要求建設和管理。
廠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池入爐焚燒。
(六)切實落實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防控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
在工藝、管道、設備、滲濾液處理站、危險廢物暫存間等區域或環節采取防滲措施;管線鋪設可視化或地上鋪設,做到污染物泄漏早發現、早處理。
項目區域劃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重點防滲區為垃圾池、滲濾液收集池、餐廚垃圾處理車間、固化養護車間、滲濾液處理站、危險廢物暫存間、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油罐區、飛灰填埋區(含場地底和邊坡)等區域;等效黏土防滲層Mb≥6m,K≤10-7cm/s防滲效果。
一般防滲區為爐渣資源化處理車間等,防滲要求按等效黏土防滲層Mb≥1.5m,滲透系數≤10-7cm/s防滲效果。
項目設置7個地下水監測井,監測因子為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氨氮、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氯化物、揮發性酚類、氰化物、氟化物、砷、汞、六價鉻、鉛、鎘、鐵、錳、鋅、銅、糞大腸菌群;布置2個土壤跟蹤監測點,監測因子有pH、氟化物、鉛、六價鉻、鎘、汞、砷、銻、錳、銅、鎳、鉈、鈷、二噁英類、石油烴、氨氮。
建立全廠企業安全管理體制,制訂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發生地下水、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擴散。
(七)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項目環境風險來自柴油儲罐和沼氣泄露引起火災、爆炸,廢氣、廢水及粗油脂滲漏,對地下水及土壤等造成污染。
按報告書要求,做好項目垃圾貯存設施、焚燒煙氣凈化和滲濾液處理系統、油罐區、焚燒爐CO過量、沼氣火災爆炸、二噁英控制、停爐檢修時垃圾貯存及惡臭處理、地下水、風險防控體系和應急預案等風險管理控制措施。
選擇按國家規范設計制造的優質柴油儲罐,并經安全檢驗合格;柴油儲罐區設圍堰、地面采取硬化及事故廢水導流設施,儲罐區配備應急物資器材;設置1個300m3事故池(兼作消防廢水收集池)和1個100m3初期雨水池。
一級風險防控措施:設置150m3的滲濾液收集池和油罐區防火堤,飛灰填埋場設置截洪壩、截洪溝,壩體采用可靠防滲排水措施;二級風險防控措施: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三級風險防控措施:污水總排口及雨水排口處設置應急閥和切換閥,發生事故時緊急關閉和切換。
(八)切實落實防護距離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措施。
項目衛生防護距離以廠界為起點向外延伸300米范圍,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建設居民區、療養地、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
生態環境部門確認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氮氧化物191.14t/a,廢氣中重金屬總量控制指標汞6.02kg/a、鎘0.51kg/a、鉻7.18kg/a、鉛24.88kg/a、砷1.53kg/a;CODcr6.22t/a、NH3-N0.62t/a,廢水中重金屬總量控制指標汞0.11kg/a、鎘0.78kg/a、鉻2.5kg/a、鉛7.82kg/a、砷0.47kg/a;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須滿足生態環境部門下達的總量控制要求。
(九)嚴格落實污染源監測計劃。包括廢氣、廢水等各類污染源監測管理體系,完善環境監測計劃,建立污染源監測臺賬,開展長期環境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定期向公眾公布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焚燒爐煙氣自動監測為主,輔以手動監測,自動監測指標有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一氧化碳。
滲濾液處理站排口監測總汞、總砷、總鎘、總鉛、總鉻、六價鉻;全廠廢水總排口監測流量、pH、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懸浮物、總氮、總磷;雨水排放口監測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
飛灰處理產物中重金屬浸出濃度監測頻次應不少于每日1次,二噁英類監測頻次不少于每6個月1次。焚燒爐渣/焚燒殘渣熱灼減率不少于每周1次。
(十)建立環境管理機構,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在項目施工和運營過程中,主動發布企業環境保護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渠道,加強宣傳與溝通,及時解決公眾反映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保要求。
(十一)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設施運行或者實際排污前,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按規定程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后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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