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浙江省海寧市發改局印發《海寧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文件提出,結合當前整縣光伏推進建設戰略,按照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質量應用的原則,重點在公共機構、基礎設施、產業園、重點能耗企業等領域發展光伏應用,市供電公司及時向社會公布配電網可接入容量信息,同時在項目安裝前張貼公告公示。
光伏項目建設采用的光伏支架要采用防腐防銹材質,材質符合《太陽能光伏系統支架通用技術要求JG/T490》,光伏支架風力荷載與重力荷載等級符合國家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建筑為坡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 30cm;建筑為平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不能超過女兒墻高度。
光伏項目必須具備組件級快速關斷及管理能力,確保人員及財產安全。光伏項目要具備實時監測功能,發電量等有關信息要具備接入移動設備APP的能力,并能通過綜合云管理平臺進行呈現,做到可視、可監、可管。
全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海寧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及管理,促使光伏行業健康良性發展,我局起草了《海寧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將《海寧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予以公示,公示期內若有意見,可書面或電話反饋至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5日
聯系人:于洪月
聯系電話:0573-87288767
聯系地址:海寧市海洲西路226號行政中心1號樓4樓
郵編:314400
附件:《海寧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x
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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