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連平縣發布《連平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管理指引(試行)》。文件指出連平縣發展和改革局對轄區范圍內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權限實行備案制管理。對個人利用住宅(或個人所有的營利性建筑)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當地縣供電局提出登記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縣供電局按月集中向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非自然人產權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應按程序取得備案許可后,再按要求向縣供電局申請登記報裝。
根據有關政策,租用他人屋頂以營利性質為目的的光伏項目,按照非自然人產權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受理。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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