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公司烯烴一分公司自備燃煤機組自主調峰配套10萬千瓦光伏復合發電項目,獲寧東基地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備案批復,并取得《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這標志著該公司在寧東煤化工園區建設的綠電清潔替代項目取得實質性成果。
為貫徹落實國家“雙碳”目標,全面響應自治區清潔低碳轉型發展要求,充分挖掘采煤沉陷區光伏開發優勢和自備電廠調峰優勢,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公司謀劃了烯烴一分公司10萬千瓦自備機組自主調峰配套光伏項目。
該項目通過可再生能源光伏發電替代火電、以光換煤、綠電減碳的方式,從源頭上降低煤炭消耗和碳排放。項目裝機容量10萬千瓦,年均發電量1.6億度,估算總投資4億元,擬采用復合開發模式,與礦區生態修復有機結合。
項目建成后,將實現每年減排SO2約21.77噸、氮氧化物27.21噸、CO2約19.08萬噸,降低10.89萬噸標煤消耗。“這將實現新能源高效開發和高比例消納,標志著我們在產業轉型升級道路上邁出了堅實一步,對發展新質生產力具有良好的示范意義。”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公司烯烴一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該項目是該公司繼洗選中心17.2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煤制油化工4×5.98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后又一獲批的光伏建設項目,將進一步加快企業自主開發、自主建設新能源項目的發展步伐,開啟實施綠電替代和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新篇章。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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