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提出了共178項優惠政策。
關于新能源方面內容如下:
風電:加快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符合條件的項目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政策。
光伏:支持開展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規?;_發試點,對試點縣規?;_發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實行整體打包備案,對項目接網工程開辟“綠色通道”;優先在試點縣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推動光伏發電就地就近消納;加大政策性貸款支持力度,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碳達峰、碳中和”專項貸款規模,提供優惠貸款利率。
同時山東省還規范了省級統籌部分能耗指標使用,全部實行有償使用,除國家和省重大規劃布局項目外,100%用于支持非“兩高”行業項目建設。對于促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的重大“兩高”項目,能耗替代市級籌措確實存在困難的,由項目所在市做出承諾并編制提出“十四五”規劃期內分步籌措方案,可由省級統籌部分給予“過橋”保障,項目所在市嚴格按照承諾到期返還“過橋”保障指標。
對于全省統籌布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統籌,50%留給所在市;對光伏發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給所在市。留給所在市的新能源能源增量,除國家和省里布局的重大項目外,必須全部用于非“兩高”項目建設。
對使用省級收儲能耗指標的省重大項目、省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庫優選項目、省“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并在購買能耗、煤耗指標時按照基準價格給予不低于20%的優惠。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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