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側是能源領域重要環節,能源消費革命是實現“雙碳”目標最重要源動力之一。加強需求側管理,加強重點用能領域節能增效,倡導崇尚綠色節約的消費文化,培養用戶節約用能意識和習慣,吸引各類用戶積極參與到“雙碳”活動,并確保“雙碳”工作成果最終由人民分享,就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能源、推進“雙碳”工作的核心要義。近年,在能源消費方面,推進各重點領域節能、增加新能源使用、創新綠色用能場景將成為能源消費側重點工作。
(來源:先思錄 作者:尹明)
1、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成為能源消費側重點任務
2021年2月,國務院公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堅持節能優先,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水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生物質能、光熱發電。
2021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從2021年起,每年初滾動發布各省權重,同時印發當年和次年消納責任權重,當年權重為約束性指標,各省按此進行考核評估,次年權重為預期性指標,各省按此開展項目儲備等。
2、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提效和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2021年3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提出,實施重點行業領域減污降碳行動,工業領域要推進綠色制造,建筑領域要提升節能標準,交通領域要加快形成綠色低碳運輸方式。
(1)工業領域
202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5年,通過實施分類管理、穩妥推動改造升級和加強數據中心綠色高質量發展等行動,確保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煉油、乙烯、合成氨、電石等重點行業和數據中心達到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
2021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發布《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要求加強綠色低碳工藝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對需開展技術改造的項目,各地要明確改造升級和淘汰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計劃;對于不能按期改造完畢的項目進行淘汰等。
(2)建筑領域
2022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標準,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支持利用太陽能、地熱能和生物質能等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統等。
2022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提出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綠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穩步提升,全國新增建筑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0.5億千瓦以上,地熱能建筑應用面積1億平方米以上,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建筑能耗中電力消費比例超過55%等。
(3)交通運輸領域
2022年1月,國務院印發《“十四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到2025年,綜合交通運輸基本實現一體化融合發展,智能化、綠色化取得實質性突破,城市新能源公交車輛占比達到72%,較2020年增長5.8個百分點。重點推進交通樞紐場站、停車設施、公路服務區等區域充電設施設備建設,鼓勵在交通樞紐場站以及公路、鐵路等沿線合理布局光伏發電及儲能設施等。
(4)新型基礎設施領域
新型基礎設施用電量大,成為新的能耗管理的重點之一。近期,國家圍繞數據中心用能出臺一系列政策要求。
202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強數據中心綠色高質量發展,鼓勵重點行業利用綠色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實現節能降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不超過1.3。到2025年,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過1.5等要求。
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采用直流供電、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等。
2021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同意貴州、甘肅、內蒙古和寧夏啟動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要求建設內容涵蓋綠色低碳數據中心,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控制在1.2以下,可再生能源使用率顯著提升。2022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同意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成渝地區和粵港澳大灣區啟動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要求建設內容涵蓋綠色低碳數據中心,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指標控制在1.25以內,可再生能源使用率顯著提升。
3、重視結合具體場景推進用能綠色轉型
202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出臺《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提出對能耗較大的新興產業要支持引導企業應用綠色技術、提高能效水平;加強數據中心綠色高質量發展;根據實際需要,擴大綠色電價覆蓋行業范圍,加快相關行業改造升級步伐,提升行業能效水平等要求。
2022年1月,國務院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按照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原則,持續推進綠色數字中心建設,加快推進數據中心節能改造,持續提升數據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2022年1月,國務院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明確提出:鼓勵工業企業、園區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等。
2022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鼓勵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就近向產業園區或企業供電。鼓勵各地區建設多能互補、就近平衡、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新型能源系統。大力推進高比例容納分布式新能源電力的智能配電網建設,鼓勵建設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的智慧能源系統和微電網。
4、能耗控制方面,建立能耗豁免機制,加快由能耗雙控向碳雙控轉變
2021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鼓勵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費,對超額完成激勵性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地區,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消納量不納入該地區年度和五年規劃當期能源消費總量考核。
2021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以下簡稱“能耗豁免”),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等。
2022年1至2月,中央國家部委先后發布了《“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關于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和《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等文件,都再次強調“十四五”時期認真落實“能耗豁免”政策。
5、小結
(1)深刻理解發展與減排的關系,將減排外部約束轉化為發展的內生動力
減排就是劃定發展的邊界。正確處理發展與減排的關系至少分兩個層次。
首先,正確處理發展與能耗的關系。發展突出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優化產業結構;能耗方面就是強調節能優先、能效為重,大力實施科技創新與管理創新,提升產業用能水平,擠出不合理用能,特別是要擠出存量用能的不合理部分,加強能效提升改造、綠色工藝改造,盡力實現控規模與調結構同步發展。
其次,正確處理傳統能源與新能源的關系。從用能方面看,正確處理傳統能源與新能源關系的突破口在于產業的新增用能。堅持對標國際領先能效標準,在關鍵行業與領域突出強制性標準或要求的作用,從規劃設計、施工運行各環節、各階段都充分體現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率的要求,徹底改變對傳統能源的依賴和使用。
(2)我國“雙高”行業用能高占比情況還將長期存在,能效控制是關鍵
工業領域是我國能源電力最大消費部門,也是我國“雙碳”工作的重點領域。2021年,我國工業部門用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66.3%,其中,制造業用電量占比50.3%,傳統“四大高耗能”用電量占比27.3%。工業領域能耗控制得如何,將直接關系到我國“雙碳”目標能否如期實現。同時,必須認識到我國的產業結構現狀以及在全球產業鏈、供應鏈中的分工,決定了我國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在用能用電中占比還將較長時期保持高位,降低單位產品能耗、擠出不合理用能的工作,任重道遠。工業能耗雙控與工業發展,乃至國民經濟發展息息相關。
(3)能耗豁免政策實現能耗彈性管理,加快從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型
一是該政策增加了我國能耗雙控的彈性與靈活性,將增量用能與清潔能源替代緊密結合,將“約束用能”轉化為“鼓勵用綠能”,促進“能耗雙控”轉化為“碳排放雙控”。這對各地處理好發展與減排、特別是高耗能產業布局等問題將有重大現實指導意義。
二是能耗豁免政策會激發更多的用戶參與到用綠電或實現用電綠色化之中。用戶可通過挖掘“自己身邊”的綠色能源潛力、購買綠色電力或是綠色證書等方式實現用能的綠色化,加速綠色能源消費積極性,做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與綠色電力交易、綠證交易市場規模,增加市場活力。
但是,需要材料用能與燃料用能之間的市場競爭關系和外溢影響。在產能一定情況下,這兩類用能是此消彼長的競爭的關系,經過一定時期過渡,需要統籌考慮材料用能與燃料用能之間的關系。
(4)重視交通運輸、建筑和新型基礎設施領域的用能轉型
交通運輸領域用能轉型以電氣化和綠色低碳化為主線,至少包含兩層內容:第一層是道路、服務區和輔助設施等用能用電要多用綠能綠電,以及建立以節能和能效為基礎的用能用電管理系統;第二層是運輸工具和代步工具的電氣化,減少化石油品的使用,減少直接排放,建立電動汽車與電網之間的協同互動,提高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
建筑領域用能轉型以節能能效、綠色低碳化為主線,至少包含以下內容:一是重視現有建筑的節能改造,特別是墻體保溫與門窗密封性改造等;二是重視建筑內暖通、照明等系統的精細化、數字化、智能化控制,首先發揮數據分析、算法優化和流程完善的作用;三是結合各地區氣候和建筑用能特點,提倡自然能,宜電則電,綠電優先,制定和完善建筑用能標準等。
新型基礎設施用能方面,應該重視以下方面:一是根據對數據分析計算時限不同要求,將數據中心集聚于可再生能源豐富、能源開發使用成本較低的地區;二是重視新型基礎設(包括數據中心、基站等)布局與分布式能源、配變電規劃的協調性,盡量避免“一對一”的供能形式,鼓勵“一對多”“多對多”的供能形式;三是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標準體系建設,將其能效、綠能使用與市場準入和信用相關聯。
統籌能源消費側資源,通過政策、市場、技術多種手段,使其由分散、混亂、無序狀態轉型為具有規模化、可調節性、有序特征的靈活性資源,增加新能源消納,加快實現能源消費與能源生產、能源供給的高效聯動協同,將是我國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現代能源體系的關鍵舉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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