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文件提出:推進生產生活低碳化。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導非化石能源消費和分布式能源發展,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深入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廣裝配式建筑、節能門窗、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推動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環衛等車輛電動化。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用品和環保再生產品,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用材消耗。
《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全文如下。
縣城是我國城鎮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支撐,對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具有重要意義。為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核心推進新型城鎮化,尊重縣城發展規律,統籌縣城生產、生活、生態、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補齊縣城短板弱項,促進縣城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縣城發展質量,更好滿足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需求和縣城居民生產生活需要,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協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要求。順應縣城人口流動變化趨勢,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區位條件、產業基礎、功能定位,選擇一批條件好的縣城作為示范地區重點發展,防止人口流失縣城盲目建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縣城建設;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履行制定規劃政策、提供公共服務、營造制度環境等方面職責。以縣域為基本單元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發揮縣城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增強對鄉村的輻射帶動能力,促進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強化縣城與鄰近城市發展的銜接配合。統籌發展和安全,嚴格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守住歷史文化根脈,防止大拆大建、貪大求洋,嚴格控制撤縣建市設區,防控災害事故風險,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縣城短板弱項進一步補齊補強,一批具有良好區位優勢和產業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集聚人口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公共資源配置與常住人口規模基本匹配,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壯大,市政設施基本完備,公共服務全面提升,人居環境有效改善,綜合承載能力明顯增強,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規模不斷擴大,縣城居民生活品質明顯改善。再經過一個時期的努力,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業的現代化縣城,與鄰近大中城市的發展差距顯著縮小,促進城鎮體系完善、支撐城鄉融合發展作用進一步彰顯。
二、科學把握功能定位,分類引導縣城發展方向
(四)加快發展大城市周邊縣城。支持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圍內的縣城融入鄰近大城市建設發展,主動承接人口、產業、功能特別是一般性制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專業市場、過度集中的公共服務資源疏解轉移,強化快速交通連接,發展成為與鄰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補、產業配套的衛星縣城。
(五)積極培育專業功能縣城。支持具有資源、交通等優勢的縣城發揮專業特長,培育發展特色經濟和支柱產業,強化產業平臺支撐,提高就業吸納能力,發展成為先進制造、商貿流通、文化旅游等專業功能縣城。支持邊境縣城完善基礎設施,強化公共服務和邊境貿易等功能,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守邊固邊能力。
(六)合理發展農產品主產區縣城。推動位于農產品主產區內的縣城集聚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做優做強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更多吸納縣域內農業轉移人口,為有效服務“三農”、保障糧食安全提供支撐。
(七)有序發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推動位于重點生態功能區內的縣城逐步有序承接生態地區超載人口轉移,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增強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發展適宜產業和清潔能源,為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支撐。
(八)引導人口流失縣城轉型發展。結合城鎮發展變化態勢,推動人口流失縣城嚴控城鎮建設用地增量、盤活存量,促進人口和公共服務資源適度集中,加強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有序引導人口向鄰近的經濟發展優勢區域轉移,支持有條件的資源枯竭縣城培育接續替代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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