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底,江西省全口徑發電裝機5803.7萬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2907.1萬千瓦,占全省全口徑發電裝機總容量的50.1%。這表明,我省可再生能源裝機已超過煤電裝機成為全省發電裝機的主要組成部分,這是我省推動能源綠色低碳發展,促進能源結構調整轉型取得的標志性成果。
近年來,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聚焦黨中央、國務院“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下,以“總體工作創一流、單項工作爭先進”的干勁,聚焦“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主題教育總體要求,推動新能源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新能源裝機比重居中部地區前列。“十四五”以來,全省新能源裝機新增858.13萬千瓦,2023年上半年新增346萬千瓦;新能源發電裝機占全口徑裝機比重提升至38.3%,在中部地區名列前茅。
新能源利用水平持續提升。省發展改革委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要求,連續4年圓滿完成國家考核任務。2022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達到31%,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達到15%,完成國家下達激勵目標。為能耗總量控制作出積極貢獻,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新能源發展為藍天保衛戰作出積極貢獻。2022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451.4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1.62%,占全口徑總發電量25.31%。全省風電、光伏發電總量230.38億千瓦時,折合標煤688.82萬噸,相當于減排二氧化碳1717.24萬噸,減排二氧化硫51.66萬噸,減排氮氧化物25.83萬噸,助力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作出了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示。江西省發展改革委將按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有計劃分步驟逐步降低傳統能源比重,并堅持新能源優先發展、大力發展不動搖,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清潔能源保障。
來源:江西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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