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快速發展,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一是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整縣推進屋頂光伏試點”以來,一些縣(市、區)隨意暫停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企業信訪不斷。二是一些企業將地面光伏電站拆分為“全額上網”的分布式光伏,搶占自然資源、配電網接入資源,增加全網新能源消納矛盾。三是電網企業反映今年以來分布式光伏并網規模空前且多為“全額上網”模式,電網難以承載、用戶難以獲利。
為營造分布式光伏良好發展環境,我們全面梳理了國家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相關政策,特別是國家能源局今年6月發布的《關于印發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參考安徽、河南等省能源局近期發布的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我省實際研究起草了《關于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過程管理的通知》,于8月10日―9月10日在委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兩次專題聽取省電力公司意見,對重要意見悉數采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目前的送審稿。
《通知》共七條。
(一)明確管理范圍。闡述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特征定義、投資主體、管理規范、電壓等級等。強調分布式光伏以利用屋頂、自發自用為主,地面光伏電站不得“化整為零”,拆分為“全額上網”的分布式光伏。
(二)支持開發利用。提出優先支持利用工商業屋頂發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發展戶用光伏。支持按照整縣推進的工作思路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同時強調不得以“整縣推進”為由強制要求屋頂產權單位參與、大包大攬排斥市場競爭、暫停暫緩現有屋頂光伏項目立項備案。
(三)嚴格備案管理。明確項目備案的主體、類別、要件等。強調企業不得不得隱瞞租用關系以房屋所有人名義備案,不得將涉及多個房屋所有人的屋頂光伏打捆備案;各地不得擅自增加前置條件、不得無故不予出具備案證明、不得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
(四)規范電網接入。提出支持省電力公司開展分布式光伏承載力評估和測算,各級電網企業通過營業廳等渠道按季度逐站、逐線、逐臺區向社會公布可接入容量,在可接入容量范圍內按申報接網順序出具接入意見。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在取得電網企業接入意見后再開工建設;在接入受限區域仍有意愿建設的項目,可通過配套用戶側儲能,在承諾不向公共電網反送電的前提下,由電網企業支持并網接入。
(五)確保建設質量。要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主體、參建單位在建設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建成后可享受國家證照辦理、容量電費、保障性收購等支持政策。強調不能滿足相關技術規范的項目不得并網,相關損失由投資主體自行承擔。
(六)提升消納能力。提出各地發改委(局)要結合電網建設規劃滾動修編,組織當地電網企業從電網、負荷、電源側提出提升分布式光伏接網能力措施及工作計劃。省能源局根據省電力公司分布式光伏電網承載力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存在接網消納困難的縣(市、區)名單及低壓配網接網預警等級。對預警等級為紅色的縣(市、區)的電網改造、輸電通道、儲能電站等項目,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給予優先支持。
(七)強化監督管理。明確各地發改委(局)要暢通咨詢、投訴等渠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配合執法部門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調各地發改委(局)要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機關的監管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組織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檔立卡工作。
來源:湖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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