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省政府關于電力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有效防范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日前,江蘇能源監管辦下發《關于做好電力建設工程開復工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電力建設工程開復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電力企業:一是高度重視復工安全管理。堅決克服盲目樂觀、松懈麻痹思想,從嚴從實、動真碰硬抓好復工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把管控措施和安全責任落實到位。二是科學制定開復工方案。針對節后復工特點,嚴格制定并執行復工方案,科學合理設置復工條件,制定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建設單位要牽頭組織參建單位評估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對于不具備復工條件的工程,一律不得復工建設。三是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復工前,建設單位要制定安全教育專項方案,開展安全生產再教育、再培訓,特別要加強新進場人員和轉崗人員的培訓,強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基層員工安全意識。四是強化施工現場管理。建設單位要切實保障工程項目合理工期,嚴格施工隊伍資質審查;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安全管控,特別要加強對隧洞開挖、起重機械、模板支撐等高風險作業管控;監理單位要加強安全檢查簽證、監理旁站、巡視監督等安全監理工作。五是提升應急處置能力。要高度重視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影響,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預案培訓演練、應急物資準備工作,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確保電力突發事件快速響應。 下一階段,我辦將聯合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強化復工安全監管,加強電力項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等監督管理,對有關電力企業復工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嚴厲查處違規開工等行為,堅決防范遏制電力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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