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能源局聯合印發《貴州省能源安全生產和保供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貴州省能源安全生產和保供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升能源安全生產水平,增強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動全省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提出,根據省委、省政府對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和推動煤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總體部署,重點圍繞聚焦建設新型綜合能源基地和西南地區煤炭保供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保障,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能源安全保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能源行業中電力、油氣、新能源、油氣管道等領域安全工作和能源安全建設等領域。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主要支持方式包括直接補助、融資貼息、以獎代補、政府購買服務及其他。其中,直接補助按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或相應標準給予的一次性補助,原則上支持金額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單個項目補助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對省級及以上重大能源項目(含前期工作經費)、重點科研項目及其他支持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優質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等方式給予補助或提高補助比例。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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