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8月11日受權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在交通運輸領域,要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計劃到2030年,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車成為新銷售車輛的主流。
同時,要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提升新建車站、機場、碼頭、高速公路設施綠色化智能化水平,推進既有交通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設一批低碳(近零碳)車站、機場、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因地制宜發展高速公路沿線光伏。完善充(換)電站、加氫(醇)站、岸電等基礎設施網絡,加快建設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統。
在消費模式轉型領域,要積極擴大綠色消費,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鼓勵用戶擴大綠色能源消費,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通過發放消費券、綠色積分等途徑,鼓勵企業采取“以舊換新”等方式,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產品。開展新能源汽車和綠色智能家電、節水器具、節能灶具、綠色建材下鄉活動,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和售后服務保障。優化政府綠色采購政策,拓展綠色產品采購范圍和規模,適時將碳足跡要求納入政府采購。引導企業執行綠色采購指南,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綠色供應鏈,帶動上下游企業協同轉型。
在政策體系領域,要健全綠色轉型財稅政策。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積極構建有利于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和資源高效利用的財稅政策體系,支持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傳統行業改造升級、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廣等領域工作。
《意見》認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新時代黨治國理政新理念新實踐的重要標志,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態問題的基礎之策,是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內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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