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8月14日對《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公開征求意見。
《規范條件》從企業布局與項目選址、綜合利用能力、產品質量、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人身健康等方面,對開展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業務的企業提出要求。
以下為原文
《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公開征求意見
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管理,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我們修訂形成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24年8月29日前反饋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電話:010-68205363
傳真:010-68205337
電子郵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征求意見稿)》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2024年8月14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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